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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贾秀红 田丽
阳光讯
2007年9月19日,省纠风办、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将对全省中小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但记者近日在咸阳市三原县采访时却发现有个别义务段学校还在变相违规收费。
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中明确
规定,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存车费、饮水费等,相应的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可三原县池阳中学和渠岸乡中学却还在向学生收取存车费,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是将自行车棚对外承包,由承包人收取存车费,但接受采访的学生和家长却都表示他们是将存车费交给校方的,且有部分家长表示他们的孩子根本不骑自行车却还要交存车费。
变相推销保险及辅导资料
在采访中,三原县池阳中学和渠岸乡中学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表示学生保险费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校为学生办理,且采取自愿原则,可记者采访到的所有学生和家长都表示保险费是交给校方的,且保险费偏高,每生50元,其中三原池阳中学还向部分学生收取辅导资料费,剩余的大部分学生都是在老师的授意下在校外购买相应的辅导资料,可令人费解的是老师们让学生购买的特定题目的辅导资料,偌大一个三原县城只有个别书店有售。
教育局:高度重视 严肃处理
当记者就此类情况向三原县教育局纪检室反映后,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两所学校存在的违规行为,他会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深入调查,若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对于此事,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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